中新網南京1月22日電 (記者 朱曉穎 鐘升)22日,《江蘇省數據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經江蘇省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表決通過,將于2025年4月1日起施行。這是江蘇省首部數據領域的基礎性法規(guī)。
22日下午,在江蘇省人大常委會辦公廳舉行的新聞發(fā)布會上,江蘇省數據局副局長王萬軍介紹,《條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信息保護法》等法律、行政法規(guī)的相關規(guī)定,強調個人、組織收集數據,應當采取合法、正當的方式,不得竊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獲取數據;收集個人信息應當限于實現處理目的的最小范圍,不得過度收集。處理敏感個人信息應當具有特定的目的和充分的必要性,并采取嚴格的保護措施。處理敏感個人信息應當取得個人的單獨同意;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處理敏感個人信息應當取得書面同意的,從其規(guī)定。因依法履行突發(fā)事件應對工作職責或者義務獲取的個人信息相關數據,只能用于突發(fā)事件應對,并在突發(fā)事件應對工作結束后予以銷毀。
王萬軍介紹,針對“大數據殺熟”等行為,《條例》做出明確規(guī)定,要求網絡平臺服務提供者不得利用網絡數據、算法以及平臺規(guī)則等從事通過誤導、欺詐、脅迫等方式,處理用戶在平臺上產生的網絡數據等活動,不得對用戶實施不合理的差別待遇,損害用戶合法權益。(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