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華盛頓12月16日電(記者鄭啟航 高攀)美國商務部16日宣布終裁結果,認定從中國大陸進口的晶體硅光伏產品存在傾銷和補貼行為,從臺灣地區(qū)進口的此類產品存在傾銷行為,將對相關產品的兩地生產商和出口商征收反傾銷稅和反補貼稅。
根據當天發(fā)表的聲明,中國大陸廠商的傾銷幅度為26.71%到165.04%,與7月份美國商務部初裁時認定的傾銷幅度基本相當;補貼幅度為27.64%到49.79%,較6月份美國商務部初裁結果有所提高。臺灣地區(qū)廠商的傾銷幅度為11.45%至27.55%。
聲明表示,美國商務部將通知美國海關按最終確定的傾銷幅度對上述產品的生產商和出口商征收相應保證金。
為回應德國光伏企業(yè)巨頭太陽能世界公司美國分公司的申訴,美國商務部今年1月開始對從中國大陸和臺灣地區(qū)進口的晶體硅光伏產品發(fā)起反傾銷和反補貼(“雙反”)調查。
根據美國貿易救濟政策程序,最終是否征收反傾銷稅還需另一家聯邦機構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作出裁決。按照最新日程,國際貿易委員會將于2015年1月作出終裁。
根據美國商務部的數據,2013年美國從中國大陸和臺灣地區(qū)進口的這類產品金額分別為15億美元和6.57億美元。
中國商務部貿易救濟調查局負責人此前表示,這是美方在2012年11月對中國輸美光伏產品已征收高額反傾銷、反補貼稅的情況下,再次對中國光伏產品發(fā)起“雙反”調查并試圖征收高額稅,中方對此表示強烈不滿。該負責人指出,美方對中國產品進行限制的做法,是對貿易救濟措施的濫用,保護色彩十分明顯,勢必使中美光伏貿易糾紛再度升級。
美國智庫學者和太陽能行業(yè)協(xié)會多次警告,許多美國太陽能制造商依賴于全球光伏供應鏈,征收“雙反”關稅的做法也會損害美國太陽能產業(yè)下游企業(yè)利益,并減少太陽能產業(yè)相關就業(yè)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