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4年7月以后,學習駕駛人員科目一考試在各縣交警大隊車管所進行,方便群眾就近參加考試。
21、在重大節(jié)假日或惡劣天氣時段,通過“商洛交警政務微博”“商洛公安交管信息網”等媒體,發(fā)布全市交通安全管理措施和道路通行信息,為群眾安全出行提供服務。
22、全市公安消防部隊對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核、消防驗收由20個工作日縮短為16個工作日,并出具書面審核、驗收意見。對公眾聚集場所投入使用、營業(yè)前的消防安全檢查,由13個工作日縮短為10個工作日,并出具檢查意見。
23、及時向群眾提供消防法律和技術咨詢服務,受理火災隱患和消防違法行為的舉報、投訴。開通“96119”火災隱患投訴舉報電話和火災隱患舉報投訴中心,受理群眾投訴。
24、消防支隊設立群眾來訪接待室和領導接待日。群眾來訪接待室設在防火處,隨時接受群眾來訪。
25、在市、縣公安局門戶網站公開公安行政審批事項政策、申請條件、審批程序、審批時限。
26、全市公安刑偵部門實行24小時值班備勤制度,值班室門口張貼當日帶班、值班民警姓名及聯(lián)系方式,方便群眾報警、求助和監(jiān)督。
27、在看守所實行24小時對外查詢服務,提供監(jiān)所地址、乘車路線、通信、會見等相關規(guī)定的咨詢、辦理。推行律師會見預約制度,通過電話預約等方式提前安排約定會見時間,提高工作效率。
28、通過“110”舉報電話,接受群眾舉報危害食品藥品安全和環(huán)境污染違法犯罪線索。適時發(fā)布涉及食品藥品安全和環(huán)境污染違法犯罪信息,提高群眾防范意識。
29、在公安機關信訪接待大廳張貼信訪事項辦理流程圖,方便來訪群眾對自己信訪事項所處階段查詢。為群眾提供信訪事項進度辦理及法律法規(guī)咨詢服務。
30、市公安局督察支隊與“110”報警服務臺聯(lián)動,接受廣大群眾對公安民警執(zhí)法執(zhí)紀工作的監(jiān)督,也可直接向督察支隊舉報、投訴。 (商公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