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梅州5月15日電 (蔡欣欣 黃義濤 曾志謙)曾引起社會廣泛關注的廣東梅州攪拌車撞扁寶馬車,并致車內兩人身亡的交通事故一案一審有了結果,梅州梅縣區(qū)法院15日對該案作出一審宣判,被告人侯某喜被判犯交通肇事罪,處有期徒刑五年三個月。
據了解,2015年2月9日上午,被告人侯某喜駕駛私自改裝的水泥攪拌車從梅州東升工業(yè)園載混凝土到扶大鎮(zhèn)后塘。11時46分,當車行駛至梅縣區(qū)新城加油站圓盤時,追尾碰撞前方由受害人饒某駕駛的寶馬車,并將寶馬車一直向前推行,撞到前方另一輛攪拌車車尾,致使寶馬車整車被碾壓變形,造成車內饒某兩姐妹當場死亡。
事故發(fā)生后,侯某喜打電話報警,經梅縣區(qū)交警大隊事故認定,侯某喜負事故全部責任。梅縣區(qū)法院審理后認為,被告人侯某喜交通安全意識淡薄,未按操作規(guī)范安全駕駛機動車,造成二人死亡的重大交通事故,情節(jié)特別惡劣,負事故的全部責任,其行為已構成交通肇事罪,應依法懲處。
而鑒于被告人侯某喜犯罪后能自動投案,如實供述犯罪事實,是自首,依法可以從輕處罰,遂作出上述判決。(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