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輛在“全國被盜搶車輛庫”登記被盜的白色“馬自達”轎車,居然掛著以前車牌,堂而皇之行駛在公路上,巡邏民警展開調(diào)查,竟意外牽出一起合伙“騙保”案。
王婷和余磊曾是同事,2010年3月,王婷告訴余磊,她想買輛車,可是很快要和丈夫離婚,如果拿自己身份信息購買,就屬雙方共同財產(chǎn),一旦離婚財產(chǎn)各一半,想想劃不來。經(jīng)過商量,王婷用余磊身份信息貸款6萬元,買了一輛白色“馬自達”轎車,付了首付款。
同年8月,擔保公司多次向余磊催款。他不知道,王婷此時已將轎車“借給”一個僅僅認識半年,叫王亞的男子。此人曾答應王婷“給她介紹大客戶”。幾個月過去了,王婷卻聯(lián)系不到王亞了。
王婷被迫對余磊說出實情,兩人共同湊錢,將車子余款全部付清,拿到車輛產(chǎn)權證等。眼看車子沒了,錢也白搭了,王婷決定“騙保”。2010年12月7日,王婷和余磊來到戶縣人民路吃完飯,余磊發(fā)現(xiàn)附近這一段路沒有監(jiān)控攝像頭,于是王婷打電話報案:自己車牌號為陜 APZ466 的白色“馬自達”轎車在人民路青云隆超市門口被盜。
隨后,王婷和余磊二人又以“劉曉明”路人身份作人證,向保險公司提供兩份證人證言。很快,保險公司向王婷和余磊賠付107844元保險金。
今年5月14日,城關派出所民警在巡邏過程中,發(fā)現(xiàn)一輛車牌號為陜 APZ466 的白色“馬自達”轎車形跡可疑,上前盤問后司機說不是他的車輛,經(jīng)查,發(fā)現(xiàn)正是王婷丟失車輛。這輛車被王亞在2010年8月抵押給惠某后,惠某又以4萬元價格轉賣他人。8月10日,戶縣人民法院對此案進行審理,王、余二人當庭認罪,并對保險公司退賠。法官宣布王婷、余磊分別判處有期徒刑5年,并處罰金各5萬元。(三秦都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