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程某多次將收購的死因不明、未經檢驗、檢疫的死狗、死羊賣給薛某,薛某再將肉賣到市場上,一年間銷售總價值約3000元。近日,法院以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罪判處程某拘役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二萬元?!?/p>
據了解,程某在一次偶然的機會中得知,薛某收購死因不明、未經檢驗檢疫的死狗,并在家中加工屠宰后作為食品對外銷售。程某便多次將從回河鎮(zhèn)各村收購的死因不明、未經檢驗、檢疫的死狗、死羊賣給薛某,銷售總價值約3000元。
據了解,狗每斤能賣2元,羊每只能賣10元。程某共賣給薛某大約3000元到4000元左右的死狗、死羊?!把δ呈召徍蟀压泛脱虻钠ぐ窍聛?,當好肉賣?!背棠痴f,每次自己把死狗拉到薛某家中時,薛某就在院子里給死狗扒皮,并把死狗肉放到冰柜中。薛某表示:“程某是串鄉(xiāng)收購的死狗。我經過處理后每斤能賣到四五元,每次賣1000元左右?!?/p>
針對該案件,濟陽縣人民法院認為,被告人程某銷售死因不明、未經檢驗檢疫的死狗,足以造成嚴重食物中毒事故或其他嚴重食源性疾病,其行為已構成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罪,公訴機關指控其罪名成立,應予懲處?!?/p>
同時,由于被告人程某能如實供述犯罪事實,對其從輕處罰?!?/p>
最終,濟陽縣人民法院依法判決被告人程某犯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罪,判處拘役六個月,并處罰金二萬元;薛某犯生產、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二萬元。 (記者 楊擎 通訊員 楊名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