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劉春榮 童志華 劉 凱)“檢察官同志,感謝你們,是你們讓我感受到執(zhí)法者的溫情!”近日,刑事被害人淡某某女兒的話,讓丹鳳縣檢察院檢察官倍覺自豪。
今年9月的一天,徐某某駕駛一輛農用三輪車沿商鎮(zhèn)龍王溝村通村公路行駛至一上坡路段時,因超載致車輛側翻,將后面幫忙支車輪的行人淡某某撞倒在玉米地里,當場死亡,徐某某本人也受傷。事故發(fā)生后,該縣交警大隊事故鑒定認定:徐某某在本起事故中負全部責任。經該院批準,徐某某被丹鳳縣公安局以交通肇事罪依法逮捕。
該縣公安局將徐某某案卷移送丹鳳檢察院審查起訴科后,公訴檢察官在調閱卷宗時發(fā)現(xiàn)被害人家境困難,其兩個女兒有調解,希望獲得經濟賠償?shù)囊庠?,而徐某某被關押在看守所。于是公訴檢察官立即前往看守所對犯罪嫌疑人徐某某依法訊問,在核實證據的同時還詳細聽取了徐某某對此案的處理意見,看到徐某某認罪態(tài)度良好,且有悔罪表現(xiàn),又希望通過家人對被害人家屬賠禮道歉、賠償經濟損失,以爭取受害人對自己諒解的想法。檢察官從看守所回來后經過分析判斷:認為對徐某某改變強制措施沒有人身危險性,于是啟用羈押必要性審查程序,將逮捕強制措施依法變更為取保候審措施。后通過當事雙方調解人的耐心調解,淡某某的兩個女兒拿到了犯罪嫌疑人徐某某家屬交給的17萬元被害人死亡補償金,并對徐某某出具了諒解書,在該院檢察官的主持下制作并簽訂了刑事和解協(xié)議書,希望對其從輕處罰。檢察官還意味深長地對徐某某說:“法律條文是冷冰冰的,但司法人員的司法是有溫情的,因你的過失,造成的損失已無法彌補,但通過民事經濟賠償、賠禮道歉、達成刑事和解,可有效化解矛盾,達到案結事了,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的有機統(tǒng)一。”事后徐某某留下了懺悔的眼淚,向被害人女兒深深的鞠躬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