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車停在泊位上,被不明車輛碰擦,遇上這樣的事真叫人郁悶。但最近,溫州肖女士用記停在自己車旁車輛車牌號這種防患于未然的做法,為自己挽回了數(shù)百元的損失。
當天,肖女士駕車來到溫州市區(qū)公園路,在路邊一個車位上將車停下來,然后去辦事。在離開之前,她把一輛緊挨在自己車旁的白色轎車車牌號暗記在心中。
肖女士辦完事后去開車,發(fā)現(xiàn)車身多了道刮痕,刮痕處粘著白色的漆末。遇到這種情況,一般的人也都只能自認倒霉了,但肖女士卻不這么認為。一位知情的大媽告訴她,好像是那輛原先停在肖女士車旁的白色轎車刮的,但該車早已開走了。
肖女士立即向交警部門報了警。民警根據(jù)肖女士提供的車牌號,查到了那輛白色轎車登記的車主手機號碼,但其手機已停機,又通過其他途徑查找車主,終于找到了開車的司機。
民警分別通知雙方將車開到交警大隊接受調(diào)查。兩車再次重新停在了一起,經(jīng)核對,兩車車身上的刮痕剛好吻合,肇事司機無話可說。最后,肖女士獲得了相應的賠償。
把他人停著的車給刮了,就不負責任地一走了之,這種現(xiàn)象在現(xiàn)實生活中普遍存在。所以司機停車時,不妨像肖女士那樣做個有心人,遇到事情時可以維護自己的權(quán)益。
車禍里面看教訓
天黑別閉“眼”
■本報記者 何昉堃
本報訊 車燈就是汽車的眼睛,晚上開車時開啟車燈,不僅能為駕駛員自己提供較好的駕駛視線,也能為其他車輛提供必要的安全提醒。但最近,有位馬虎車友在晚上開車時車子閉上了“眼睛”,結(jié)果與另一輛小車發(fā)生了碰擦。
案例回放:事情發(fā)生在上周日晚上9點多鐘,杭州車友陳先生駕車往家里趕,從中河高架下來,走江南大道。下高架之后剛過了一個路口,事故就發(fā)生了。
當時陳先生準備從中間的車道變更到右邊的車道,結(jié)果車子和一輛微型面包車發(fā)生了磕碰。據(jù)陳先生回憶,當時變道的時候自己已經(jīng)打了轉(zhuǎn)向燈,也看了反光鏡,并沒有發(fā)現(xiàn)后方有車輛射來燈光。陳先生很肯定對方的車子沒有開燈。
之后,面包車司機也承認自己忘記打開大燈了。原來因為高架上路燈通明,面包車司機為了省油,一上高架就把大燈關了,下了高架的時候,司機忘了重新打開車燈,結(jié)果就發(fā)生了事故。
因為兩車的損失都不大,雙方覺得都有責任,隨即自行離開。
交警分析:在這起小事故中,兩位駕駛員都對事故負一定的責任。
陳先生變更車道時,未能確保車輛安全,要負主責。而面包車駕駛員在視線不佳的情況下沒有合理使用燈光,要負次責。但是從妨礙安全的角度來說,晚上開車不開燈,確實存在著比較大的安全隱患,在這方面,面包車的責任更大一些。
晚上開車,駕駛員合理使用燈光,對安全行車來說很重要,一方面利用燈光可以給自己帶來較好的開車視線,另一方面也是給其他駕駛員一個安全提醒。在夜間,開燈行車一定程度上能夠降低危險幾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