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形與字母,根本就是兩個商標,因此,兩個企業(yè)是在不同領域使用各自的商標,而且奇瑞QQ的銷量累計已超百萬輛,僅廣告宣傳費用就花了兩億余元,應予以保護。”奇瑞方的代理律師稱。
對于騰訊公司延續(xù)注冊的說法,奇瑞汽車代理人反駁稱,爭議的4665825號“QQ”商標與騰訊之前注冊的1977837號商標為兩個獨立的不相同、非近似的商標,前者是英文字母,后者是鼠標樣子的圖形商標,因此,延續(xù)注冊的說法并不成立。
在法庭上,奇瑞汽車代理人舉著QQ汽車模型說:“之所以叫QQ汽車,是因為QQ尾燈的設計,尾燈亮起來時與QQ字母非常相像。”
騰訊公司代理人則反駁稱,奇瑞汽車曾在自己網站上公布文章,說明奇瑞的名稱來自于QQ軟件。
奇瑞汽車代理人還表示,騰訊多年來一直在其網站上給奇瑞QQ汽車做廣告,收取大量廣告費,“這表明騰訊公司是明知、默許并樂于看到這種情況的存在,騰訊公司認為兩個商標可以并存。”對此,騰訊公司的代理律師辯稱,商業(yè)廣告和商標許可完全是兩回事。“本身是通訊服務領域的騰訊涉足汽車制造是不可能的事,但卻要在汽車領域注冊QQ商標,這就是惡意注冊。”奇瑞汽車代理人稱。
奇瑞之惑
作為奇瑞汽車迄今為止最成功的一款車型,QQ對奇瑞意義重大。然而,由于多年的商標爭奪戰(zhàn),奇瑞一直未能擁有核準注冊的QQ商標權。盡管奇瑞曾于2003年注冊了尾巴向左右兩側對稱展開的QQ商標,注冊號為3494779,但因騰訊提出異議,至今仍處于異議復審程序。2006年,奇瑞又申請注冊了一個字母版商標,目前也在復議中。
對于騰訊的此次“突然發(fā)難”,奇瑞也頗感意外。
奇瑞汽車公關部一位人士介紹,雖然在2003年奇瑞向國家商標局提出QQ字母汽車類商標的注冊申請后,騰訊曾在異議期提出反對,但這么多年來騰訊與奇瑞并不完全是對立的,雙方還曾多次討論多方面的戰(zhàn)略合作,如廣告。
三年前,奇瑞汽車新聞發(fā)言人金弋波也曾表示,在商標爭議問題上,雙方已經化干戈為玉帛,并達成“默契”,決定共同推進“QQ”品牌的知名度和發(fā)展。由于所處的領域不同,雙方還曾針對合作形式開展過多次磋商。
但騰訊對此有不同解釋。騰訊公司內部人士向媒體透露,在2003年QQ汽車面世時,騰訊就曾向奇瑞提出過商標侵權的異議,但由于當時騰訊正忙于上市,所以沒有公開起訴。后來,騰訊也曾向奇瑞發(fā)出律師函,但奇瑞一直沒有做出實質性的回應。
2005年,奇瑞QQ汽車在上市兩年后賣得熱火朝天,騰訊不愿再容忍,公開訴諸法律。但當時當事雙方都對外界避談此事。
隨后,此事卻沒了下文。關于奇瑞是否向騰訊支付費用以獲取合作,外界不得而知。不過,奇瑞方面曾透露,之前曾有一位副總親自帶隊到騰訊進行緊急磋商。
2005年5月,騰訊向國家工商總局提出申請,將注冊“QQ”商標用在商標法所規(guī)定的第12類汽車等商品上。這項申請于2008年3月7日獲準注冊。
一年后,發(fā)覺此事的奇瑞汽車大為惱火,以上述商標注冊違反了《商標法》第十三條第一款(復制模仿馳名商標)、第二十八條(類似商品上的相同近似商標)、第三十一條(損害他人在先權利)為由,向商標評審委員會提出撤銷爭議商標的申請。
商評委在奇瑞汽車對爭議QQ商標提出撤銷申請后,認定爭議商標的注冊構成《商標法》第三十一條所指的搶先注冊他人已經使用并有一定影響商標的情形,并據此裁定爭議商標予以撤銷。
騰訊的意圖
一位工商系統(tǒng)工作人員在查詢商標注冊信息后向經濟觀察報記者透露,目前申請注冊的QQ商標有50多項,申請方主要為奇瑞和騰訊。不過,騰訊在汽車行業(yè)的QQ商標注冊被撤消,而奇瑞注冊的QQ商標也因爭議處于復議期。只是奇瑞在汽車行業(yè)已使用QQ商標多年,在形式上已造成實際擁有。而從整體來說,騰訊QQ的知名度更大,構成“馳名商標”,因此,雙方都有主張QQ商標權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