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一軍事法院3日對去年6月一起哨所槍擊案的肇事士兵林某進行了宣判,判處林某死刑。
韓國江原道原州市第一野戰(zhàn)軍司令部普通軍事法院裁判部表示,被告在士兵生活區(qū)殺害了未攜帶任何軍事裝備的無辜戰(zhàn)友,罪行嚴重,應被處以極刑。且被告未盡到軍人保護國民生命和財產(chǎn)的義務。法院還表示,被告雖然年輕,且無前科,學生時代經(jīng)歷坎坷,但這并不能成為免罪理由。
當天出庭旁聽的受害人遺屬代表表示,在6次公開庭審中,被告人反復主張自己遭受孤立,卻從未對自己的行為進行過反省,令人心痛。因此這是理所當然的判決,希望今后類似事件不再重演。
林某的律師則表示,法院未經(jīng)確認就對林某學生時代遭受排擠的事實予以認可,卻對很多人作證林某在部隊里受到集體排擠的事實不予認可,因此將提出上訴。
2014年6月21日晚,在韓國江原道高城郡東部前線一陸軍部隊哨所執(zhí)勤的22歲林姓士兵在軍營引爆一枚手榴彈,然后向其他哨兵開了10余槍,致5名士兵死亡、7人受傷。隨后,林某攜槍械等裝備潛逃。6月23日下午,林某被軍方抓獲,其被捕前曾試圖自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