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月26日電 教育部近日發(fā)布《關于進一步做好小學升入初中免試就近入學工作的實施意見》,意見明確,地方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公辦、民辦學校均不得采取考試方式選拔學生。
意見指出,縣級教育行政部門應充分利用全國中小學生學籍信息管理系統(tǒng)組織實施小升初工作,嚴格實行“一人一籍、籍隨人走”,提高學籍管理信息化水平,為小升初學生登記、隨機派位及遏制學生無序流動等提供基礎性保障。
單校劃片學校采用對口直升方式招生,即一所初中對口片區(qū)內所有小學畢業(yè)生入學。多校劃片學校,先征求入學志愿,對報名人數少于招生人數的初中,學生直接入學;對報名人數超過招生人數的初中,以隨機派位的方式確定學生。隨機派位工作由縣級教育行政部門統(tǒng)一組織,邀請相關單位和家長代表參與。
未在戶籍所在片區(qū)小學就讀的學生,如申請升入戶籍所在片區(qū)初中,由縣級教育行政部門統(tǒng)一受理、審核,統(tǒng)籌安排就學。
地方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公辦、民辦學校均不得采取考試方式選拔學生。公辦學校不得以各類競賽證書或考級證明作為招生入學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