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愛推愛,萬物同仁。
能盡其性,斯為圣人。
經(jīng)籍所載,師儒所述。
為人之道,非有他術(shù)。
窮理致知,返躬踐實。
黽勉于學,守道勿失。
這首《學為人詩》,文字并不浩繁,義理并不艱深,卻可以說是為三歲的胡適開啟了人倫道德之門。詩中所強調(diào)的“為人之道”,分別闡釋的所謂人臣、人子、兄弟、夫妻、朋友之道,都言簡意賅,明白清楚。可見,如何看待與對待這“五倫”,從小樹立正確的“為人之道”,是胡適家訓的核心內(nèi)容。
胡適三歲時,其父親寫就這本《學為人詩》,恰逢1894年中日甲午海戰(zhàn)爆發(fā),其父艱難鎮(zhèn)守臺灣期間。1895年正月,胡適由四叔護送,離開臺灣至上海,這一別也就此與父親永訣。
按照《四十自述》中的記載,胡適與其父在一起的時間,雖然只有近兩年光景,但記憶卻是深刻的,其父的言傳身教讓他銘刻于心。在其父死訊傳至家中時,胡適以白描的手法,流露出無聲的悲痛。他寫道,這時候我只有三歲零八個月。我仿佛記得我父死信到家時,我母親正在家中老屋的前堂,她坐在房門口的椅子上。她聽見讀信人讀到我父親的死信,身子往后一倒,連椅子倒在房門檻上。東邊房門口坐的珍伯母也放聲大哭起來。一時滿屋都是哭聲,我只覺得天地都翻覆了!
四五歲時的胡適,后來一直在誦讀其父留下來的這首詩。但按照他自己的說法是:“這些話都是我四五歲時就念熟了的。先生怎樣講解,我記不得了;我當時大概完全不懂得這些話的意義。”直到四十歲時,開始寫《四十自述》之際,胡適才恍然大悟這首詩的真諦——這不但是中國傳統(tǒng)教育體系人生觀、價值觀的集中體現(xiàn),更是“采納了理學家的自然主義的宇宙觀”。胡適認為,其父“做的《學為人詩》是接受了程朱一系格物窮理的治學態(tài)度”。為此,他進一步總結(jié)說,我父親死得太早,我離開他時,還只是三歲小孩,所以我完全不曾受著他的思想的直接影響。他留給我的,大概有兩個方面:一方面是遺傳,因為我是“我父親的兒子”;另一方面,是他留下了一點程朱理學的遺風。
無論如何,這本薄薄的《學為人詩》,自有其沉甸甸的分量與價值。這不但是胡適追懷父親的珍貴紀念,更是中國近代童蒙教育的生動存照之一。(新華網(wǎ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