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北京12月18日電(上官云)從魯迅文學獎到老舍文學獎、再到路遙文學獎,一個出色的獎項對文化界、讀者的影響是不言而喻的。單以諾獎為例,2012年至2014年得主分別為中國作家莫言、意大利女作家門羅以及法國作家莫迪亞諾,在名單公布前,這三位作家的作品都賣的不是“很景氣”,之后幾乎均被搶購一空,乃至需要“連夜加印”。而曾經備受推崇的國內多個文學獎,卻正在逐漸失去“公信力”與權威性。在這點上,學者們也各有看法。
由來:文學獎曾承擔重要職能
在很多人尤其是文學青年的心目中,能拿到一個有分量的文學獎是一件十分榮耀的事情,在潛意識里,不少讀者也認為,得到文學獎的作品必然多半是好作品。評論家周志強從文學角度分析了文學獎設立的初衷與最初承擔的職能。
歷數國內文壇影響力較大的獎項,還是當屬中國作協舉辦的各類文學獎。著名評論家白燁對這些獎項比較熟知,也擔任了2014年魯迅文學獎的評委。據他介紹,早前大型文學獎項并沒有嚴格的規(guī)范,從2005年3月起,中宣部制定了《全國性文藝新聞出版評獎管理辦法》,就全國性評獎活動主辦單位的資質等方面做出明確規(guī)定。因此,設立全國性文藝獎項,需要遵照以上規(guī)定,按照要求向有資格主辦的主管部門申報,得到審批之后才能立項和舉辦。
對于白燁的說法,周志強分析,在上個世紀八九十年代,文學獎曾經承擔了重要的社會職能,推出很多作家,比如劉心武、張潔等人。同時,通過文學頒獎活動,實現了什么是“好作品”標準的制定,當時的讀者構成也相對簡單,符合大部分人的要求,“但文學獎的評選結果,在當時也是有爭議的。但是那是的文學獎能夠確立新的文學寫作模式與創(chuàng)作意識先鋒性、保守性的分水嶺。”
但進入新世紀后,這種狀態(tài)發(fā)生了明顯的變化,文學獎幾乎失去了對文學發(fā)展的號召作用。周志強認為,隨著時代的發(fā)展,文學獎越來越成為作品市場化的標簽,具體表現在獲獎后的書能夠大賣,作者能夠獲得名聲,“同時文學生態(tài)也發(fā)生重要變化,純文學、通俗文學、網絡文學出現融合趨勢,并擁有各自的讀者群,其評價標準幾乎完全不同,文學獎再試圖達到三個領域的協調一致就十分困難了。”
現狀:國內文學獎泛濫難有真正的“客觀公正”
從某種程度上說,讀者對獲獎作品的關注源自該文學獎的公信力。一個不可辯駁的事實是,國內多個文學獎似乎正在逐漸失去這種話語權。譬如魯迅文學獎,早年它曾推介過閻連科、池莉、徐小斌等一系列優(yōu)秀作家,隨后不久,便陷入“徇私”、“跑獎”的負面評價之中難以掙脫。更不要說剛剛起步的“路遙文學獎”,連舉辦的合法性都受到質疑。
學者胡野秋用“泛濫”來形容目前國內文學獎的現狀,而不斷傳出的評獎丑聞更使其公信力和權威性大打折扣,比如魯獎曾經出現一個作者三次獲獎的情況,這讓人覺得評選機制十分混亂,“文學界有個說法‘面朝文學,背對文壇’,或許就是對評獎水平下滑的一種抗議吧。”
文學獎的官方化也是胡野秋注意到的問題之一。他說,很多人會有這樣的觀點:文學獎是官方出錢就要由官方來辦,但這個想法是很值得商榷的,“文化事業(yè)會管辦分離。在國外,諾貝爾文學獎評委會就不受政府影響。”
無論如何,魯迅文學獎、老舍文學獎都多少帶有一些官方色彩,并且舉辦多次;相較而言,完全由民間人士操辦的“路遙文學獎”似乎更容易在評選章程方面受到質疑。胡野秋承認,目前民間文學辦獎仍然相當不成熟,“很多還都是官辦模式,很難確保獎項的公正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