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jù)中新網(wǎng)10月16日電據(jù)香港“明報”消息,梅艷芳逝世8年以來,其家人為奪回她的遺產(chǎn)官非從未間斷。梅媽覃美金及胞兄梅啟明日前又入稟高等法院,指控阿梅的干媽傅瑞娜、歌迷會會長蘇笑貞等人在阿梅死后,擅自在阿梅壽山村道故居將其貴重物品搬走,索償共1.8億港幣。
入稟狀透露,被告傅瑞娜是阿梅“所謂之干媽”,另外兩被告是歌迷會會長蘇笑貞及司機虞天樂。入稟狀指控3人于阿梅逝世翌日,即2003年12月31其后的一周,在阿梅故居進出并用車輛搬走阿梅物品,意圖據(jù)為己有。遺產(chǎn)官司訴訟期間,梅媽發(fā)現(xiàn)阿梅的私人夾萬空空如也,多國外幣、重要文件、金飾、古董手表等非常珍貴的物品全被盜竊,遂分別向傅瑞娜、蘇笑貞及虞天樂索償1億、3000萬及5000萬港幣,或要求退回名貴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