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通訊員 魏嬌嬌)近日,丹鳳法院商鎮(zhèn)法庭成功調解了一起因近鄰伐樹導致屋頂損毀的財產損害賠償糾紛案件。
原、被告系祖輩鄰居,父輩關系和諧。在丹鳳縣棣花鎮(zhèn)開發(fā)景區(qū)期間,原、被告均將老房拆除,在原址上建造新房,但卻因房屋根基范圍與預留公共道路引發(fā)矛盾,從此兩家產生隔閡。2021年9月,被告張某在修剪門前榆樹枝干時,由于樹枝生長時向四周伸展較大,不慎將原告田某的房頂瓦礫損毀,因修繕問題二人協(xié)商無果,原告于2022年3月訴至法院。案件受理后,承辦法官考慮到雙方系鄰居關系,抬頭不見低頭見,調解解決是最好的處理方式,隨即多次走訪村干部、片長,并勘查現(xiàn)場,詳細了解兩家積怨及案件詳情。在此基礎上,承辦法官采用“背對背”調解法,分別給原、被告釋法明理,最終促使雙方達成一致調解意見,由被告一次性賠償原告房屋修繕費用500元。并將原、被告房屋在村委會進行登記,解決雙方矛盾根源,雙方當事人握手言和。
構建和諧和睦的鄰里關系,是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重要體現(xiàn)。丹鳳法院秉承群眾利益無小事,通過細心觀察、找出癥結,耐心傾聽、細心調解,圓滿解決群眾糾紛,維護了雙方當事人和睦相處的鄰里關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