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對其尋求國家賠償?shù)纳暾堉弥焕?法院也不為其立案
舞鋼市一男子張向兵2009年8月23日被舞鋼市公安局以涉嫌敲詐勒索被刑事拘留,2010年4月16日被取保候?qū)彛?011年4月16日因“取保期間未獲取新的犯罪證據(jù)達不到起訴要求”,被解除取保候?qū)?。張向兵被無辜關押了7個多月后,舞鋼市公安局至今不批準其獲取國家賠償?shù)恼埱?,其想起訴公安局,法院也不給其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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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名被抓,遭關押7個多月
6月21日上午,河南安鋼集團舞陽礦業(yè)有限責任公司職工張向兵向記者訴說了事情經(jīng)過。
張向兵說,2008年,有一條高壓專線要從他所在的舞鋼市廟街鄉(xiāng)劉溝村橋西村民組通過,因為高壓線塔基要占用一些村民的土地,受施工方一家電力安裝有限公司的委托,讓他負責協(xié)調(diào)對村民的賠償事宜。
他說,為此,他積極做村民的工作,讓大家支持高壓線建設,工程順利施工后,該電力安裝公司為感謝他“付出的大量勞動”,給他支付了1.2萬元勞動報酬,并給他出了證明。誰知,2009年8月23日,舞鋼市公安局卻突然以涉嫌敲詐勒索罪的名義把他刑事拘留,到看守所后,他才知道,有人舉報他敲詐了該電力安裝公司。
據(jù)張向兵說,鑒于證據(jù)不足,2010年4月16日,舞鋼市公安局對其辦理了取保候?qū)徥掷m(xù),他被舞鋼市看守所釋放。2011年4月16日,因“取保期間未獲取新的犯罪證據(jù)達不到起訴要求”,舞鋼市公安局對其解除取保候?qū)彙?/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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跑了一年多,也沒獲取國家賠償
“至今我都不明白,我為什么會被舞鋼市公安局抓起來。我在看守所被關押了7個多月,按照國家賠償法的要求,我請求舞鋼市公安局批準我獲取國家賠償,并按照公安部門的規(guī)定,追究辦錯案民警的刑事和行政責任,但該局對我提出的要求一直置之不理。”張向兵說,一年多過去了,對他提出的這兩個請求,該局沒有任何回應。
后來,他想通過司法途徑解決此問題,就到舞鋼市法院起訴舞鋼市公安局不作為行為,但該院行政庭的法官說,該案不是行政訴訟案件,不能立案。
6月21日下午,記者聯(lián)系上了舞鋼市公安局辦案民警楊某,他說,張向兵一案的確是由他和另一位民警臧某負責辦理的,后來,檢察院認為該案達不到起訴條件,公安局就釋放了張向兵。至于為什么當初會刑事拘留張向兵,“時間長了,我已記不清詳細案情”。
舞鋼市看守所民警張警官也證實了張向兵被關押7個多月由于沒有達到起訴條件被釋放的事實。當日,記者聯(lián)系另一位辦案民警臧某,但撥打他的電話,他不接,發(fā)短信,他也不回。
那么,對于張向兵的兩項請求,為什么舞鋼市公安局一年多了都沒有進行回復呢?昨日下午,記者聯(lián)系上了舞鋼市公安局法制室負責人譚邵欣(音),但他明確表示不接受記者采訪。
昨天下午,記者聯(lián)系上了舞鋼市法院行政庭負責人李某,李某說,之所以不給張向兵立案是因為該案不屬于行政訴訟案件,記者問他:“為什么該案不屬于行政訴訟案件?”他說:“不屬于就是不屬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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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認為,獲取國家賠償完全應該
河南言東方律師事務所主任閆斌律師和河南國基律師事務所主任李晴川律師說,按照《國家賠償法》的規(guī)定,對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決定不起訴的案件,受害人有取得賠償?shù)臋嗬?。所以,在本案中,舞鋼市公安局應該批準受害人申請國家賠償?shù)恼埱蟆?/p>
兩位律師說,不僅如此,舞鋼市公安局還應該對辦案民警展開調(diào)查,看其在辦案過程中,是否有違紀和違法行為,是否涉嫌濫用職權。
兩位律師說,按照法律規(guī)定,舞鋼市公安局應該批準張向兵國家賠償?shù)恼埱螅摼植慌鷾?,是一種不作為的表現(xiàn),張向兵請求舞鋼市法院立案審查舞鋼市公安局不作為行為合理合法,舞鋼市法院不立案是不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