荊楚網(wǎng)消息 (楚天都市報) 據(jù)《法制日報》報道一個“清水衙門”的一把手,4年時間里先后置辦了38套房產(chǎn)。日前,黃山市園林管理局原局長耿曉軍因涉嫌貪污、受賄、挪用公款和巨額財產(chǎn)來源不明等,一審被判無期徒刑。
“自包”工程賺差價
2005年7月,耿曉軍任黃山市園林管理局局長、黨支部書記,至2008年案發(fā),大錢吞、小錢也不放過。
在得知黃山園林管理局(處)負責實施的工程合同價格高于支付給承建人的實際價格后,耿曉軍起了“自包”工程以侵吞差價的念頭,下屬余雪峰成為他的“最佳拍檔”。2004年至2008年,在該局(處)負責實施“五小工程”中,耿曉軍侵吞工程款317.6萬元;余雪峰侵吞工程款16萬余元。此外,耿曉軍還伙同余雪峰套取并侵吞工程款差價150萬余元。
據(jù)介紹,在有的工程中,耿曉軍的“個人收入”甚至占了整個合同價格的60%左右:濕地公園土方回填工程,實際支付承建人42萬元,其中耿曉軍侵吞72.6萬元……
違紀經(jīng)商收入千萬
2004年至2007年中,他以本人或家人的名義在合肥買了1套住房及37間商鋪。經(jīng)核算,購房總價共計2216萬余元,截至案發(fā),耿曉軍實際購房總支出1560萬余元。
在審查其巨額財產(chǎn)來源不明時,耿曉軍講述了1560萬余元的主要來源:家庭收入及借款140萬元,所購商鋪租金收入83萬元,朋友代還按揭款49萬余元,貪污贓款10萬元,違紀經(jīng)商收入1208萬余元,合計1490萬余元,尚有70萬余元的購房資金不能說明來源。
辦案人員調(diào)侃地說:“他比較有商人頭腦,不把貪的錢存起來、藏起來,熱衷于以錢生錢?!?/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