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日報訊 (記者 吉文艷)近幾年,全國各地相繼發(fā)生因燃放“孔明燈”導致的重特大火災事故。自2011年起,市政府、市森林防火辦先后多次下發(fā)通告和緊急通知,要求嚴禁生產(chǎn)、銷售、燃放“孔明燈”,預防火災事故,確保公共安全。就在今年春節(jié)前,1月29日市森林防火辦公室就嚴禁生產(chǎn)、銷售、燃放孔明燈有關事項發(fā)出緊急通知,從宣傳、監(jiān)管、處罰等方面做出了具體可行的規(guī)定,但實施效果卻不理想。
2月14日是傳統(tǒng)元宵佳節(jié),當晚,市民紛紛走上街頭慶祝節(jié)日。然而記者看到,在人頭攢動的各個廣場,不少人在燃放孔明燈。金鳳山上新開的游樂場里人來人往,路邊售賣孔明燈的商販瞅準人流量密集的公園門口,將小攤排成一行公開叫賣,有的為搶生意還免費送打火機,不時有三五成群的年輕人買來各式各樣的孔明燈準備燃放。抬起頭,空中升起的孔明燈星星點點,有的直接就飄向高層的樓房頂,有的孔明燈升起后掛在了路燈或樹梢上,看著極其危險,讓人不禁擔心。
當記者詢問市民知不知道買賣、燃放孔明燈是被禁止的,很多人都說不知道有這回事。在人潮擁擠的中心廣場,記者也看到了許多市民手中拿著孔明燈,準備燃放。
據(jù)市防火辦有關工作人員講,我市曾發(fā)生過多起燃放孔明燈引發(fā)的火災事故。孔明燈是以固體酒精等燃料為熱源,通過加熱紙質燈籠內的空氣產(chǎn)生浮力,可隨風飄蕩的空飄燈籠。“孔明燈”屬于飄浮不定的明火,在施放過程中受氣流的影響,容易造成燃料泄漏或引燃紙制燈罩,一旦飄落到加油站、液化氣站、油庫、居民屋頂、陽臺、草地、林地、垃圾堆等可燃物較多的地方極易引發(fā)火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