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要點:
■ 《決定》從我們黨執(zhí)政興國、堅持和發(fā)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全局高度,明確提出了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指導思想、總體目標、基本原則和主要任務,是實現黨和國家長治久安的戰(zhàn)略部署,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保障,是實現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基石。
■ 要準確把握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核心要義,準確把握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總目標,準確把握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總原則,準確把握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工作布局和重點任務。
■ 國家安全機關要旗幟鮮明堅持黨的領導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善于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開展工作;全力推進中國特色國家安全法律制度體系建設;堅持依法履職,嚴格規(guī)范執(zhí)法;推動新形勢下專群結合工作;嚴格依法依規(guī),加強國家安全機關干部隊伍建設。
■ 著力建設一支忠于黨、忠于國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國家安全干部隊伍,切實履行好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yè)建設者和捍衛(wèi)者的職責使命。
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作出的《中共中央關于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是我們黨堅定不移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的重要宣示,事關黨和國家事業(yè)發(fā)展,事關國家長治久安,事關人民幸福安康,必將開創(chuàng)社會主義法治建設新局面。國家安全機關要從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yè)發(fā)展全局出發(fā),以高度的政治責任感和歷史使命感,學習好、領會好、貫徹好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精神,全面提升國家安全工作法治化水平。
一、充分認識全會的重大意義
《決定》從我們黨執(zhí)政興國、堅持和發(fā)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全局高度,明確提出了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指導思想、總體目標、基本原則和主要任務,對全面推進依法治國作出了重大戰(zhàn)略部署,是我們黨歷史上第一個關于加強法治建設的專門決定,是指導新形勢下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綱領性文件,意義重大而深遠。
實現黨和國家長治久安的戰(zhàn)略部署。全面推進依法治國,是我們黨深刻總結我國社會主義法治建設成功經驗和教訓作出的重大抉擇,是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和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保障,是著眼于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中國夢的長遠考慮,是立足于黨執(zhí)政興國的全局性問題,以及社會發(fā)展和國家治理的客觀規(guī)律,深思熟慮作出的重大戰(zhàn)略部署。充分體現了我們黨對依法治國的認識和實踐達到了新的歷史高度,體現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yè)各領域改革發(fā)展對提高法治水平的要求,為解決黨和國家事業(yè)發(fā)展面臨的一系列重大問題,確保黨和國家長治久安,提供了制度化方案。
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保障。全面深化改革,必須把改革精神和法治思維統(tǒng)一起來,實現立法和改革決策相銜接,做到重大改革舉措于法有據,立法主動適應改革和經濟社會發(fā)展需要。以法治方式凝聚改革共識,統(tǒng)籌社會力量、平衡社會利益、調節(jié)社會關系、規(guī)范社會行為,解決各種社會矛盾和問題,把全面深化改革的成果固化為法律制度,在法治化的進程中實現全面深化改革的目標?!稕Q定》提出了一系列改革要求,為全面深化改革提供了堅實保障。
實現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基石。法律是國家治理的制度基礎,法治是治國理政的基本方式,國家治理的現代化必然包含國家治理的法治化。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過程,就是塑造國家和社會立規(guī)矩、講規(guī)矩、守規(guī)矩的過程,就是在法治的軌道上,堅持依法治國、依法執(zhí)政、依法行政共同推進,堅持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一體建設,實現科學立法、嚴格執(zhí)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促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過程,使法治成為黨和國家事業(yè)發(fā)展中根本性、全局性、長期性的基石,推進各項工作法治化。
二、深刻領會全會的精神實質
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精神內容豐富,內涵深刻,具有很強的思想性、理論性、實踐性、指導性。國家安全機關在學習貫徹過程中,要抓住關鍵、把握重點,全面準確領會精神實質。
準確把握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核心要義。全面推進依法治國,最關鍵的是要堅持正確的政治方向,堅定不移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其核心要義是:堅持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堅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貫徹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理論。黨的領導是社會主義法治最根本的保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是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根本制度保障,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理論是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行動指南。這三個方面規(guī)定和保證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的制度屬性和前進方向。全面推進依法治國,首先要堅持道路自信,堅持對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的自信。
準確把握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總目標。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是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總目標。要在中國共產黨領導下,堅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貫徹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理論,形成完備的法律規(guī)范體系、高效的法治實施體系、嚴密的法治監(jiān)督體系、有力的法治保障體系,形成完善的黨內法規(guī)體系,堅持依法治國、依法執(zhí)政、依法行政共同推進,堅持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一體建設,實現科學立法、嚴格執(zhí)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促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這一總目標,明確了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性質和方向,突出了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工作重點和總抓手。
準確把握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總原則。堅持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堅持人民主體地位,堅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堅持依法治國和以德治國相結合,堅持從中國實際出發(fā),是依法治國的總原則。這五個堅持,既是社會主義法治建設經驗的集中體現,又是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必須長期堅持的基本原則。
準確把握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工作布局和重點任務。堅持依法治國、依法執(zhí)政、依法行政共同推進,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一體建設,是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工作布局。在這一基本格局下,要著力推進科學立法、嚴格執(zhí)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法治工作隊伍建設、加強和改進黨對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領導等重點任務。全面推進依法治國,是一項艱巨復雜的系統(tǒng)工程,必須準確把握工作布局和重點任務,扎實有序推進。
三、全面提升國家安全工作法治化水平
國家安全機關要把思想和行動切實統(tǒng)一到中央精神上來,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實現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各項任務上來,深入抓好貫徹落實。
旗幟鮮明堅持黨的領導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國家安全機關要深刻認識黨的領導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最本質的特征,把黨的領導貫徹到依法治國的全過程和各方面,堅定不移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特別要著力提高政治敏銳性和政治鑒別力,充分認清意識形態(tài)領域一些噪音雜音的本質,保持戰(zhàn)略自信和戰(zhàn)略定力,始終在道路和方向上旗幟鮮明、絕不含糊,要堅持鞏固黨的執(zhí)政地位,捍衛(wèi)社會主義國家政權,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政治穩(wěn)定,為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進依法治國提供堅強保障。
善于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開展工作。國家安全機關要堅持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理論武裝頭腦、指導實踐,充分發(fā)揮法治在工作中的重要引領和推動作用。要善于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打擊敵人、保護人民、懲治犯罪,提高對敵斗爭水平,取得政治效果、社會效果和法律效果的統(tǒng)一。要主動適應社會環(huán)境的新變化,積極探索在法治化條件下謀劃、創(chuàng)新工作的方式方法,善于依法化解矛盾、依法破解難題。
全力推進中國特色國家安全法律制度體系建設。國家安全機關要增強使命感、責任感,按照中央的要求,積極參與反恐怖、境外非政府組織管理、互聯(lián)網管理等國家安全工作重點領域的立法工作,推進中國特色國家安全法律制度體系建設。最近頒布實施的《反間諜法》,是維護國家安全領域的一部重要法律,也是我國第一部全面規(guī)范和保障反間諜工作的專門法律。我們要遵循立法工作規(guī)律,會同立法部門,抓緊健全與《反間諜法》配套的法規(guī)規(guī)章。要堅持科學立法、民主立法,堅持職權法定、權責一致,實事求是,開拓創(chuàng)新,切實提高立法質量,確保法律的可操作性。要繼續(xù)推進司法體制改革工作,依法促進國家安全機關的專業(yè)化建設。
堅持依法履職,嚴格規(guī)范執(zhí)法。國家安全機關是人民民主專政的重要部門,國家安全機關的人民警察是武裝性質的維護國家安全和利益的行政力量和刑事司法力量,依法行使行政執(zhí)法權和刑事偵查權。要把嚴格規(guī)范執(zhí)法作為國家安全機關工作的生命線,依法行使各項職權,使每一項工作、每一起案件,都做到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適用法律正確,都經得起歷史、人民和法律的檢驗。要認真貫徹實施《反間諜法》和其他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法規(guī),嚴密防范、嚴厲打擊間諜情報機關和各種敵對勢力危害我國家安全的違法犯罪活動,堅決捍衛(wèi)國家主權、安全和發(fā)展利益。要進一步提高執(zhí)法規(guī)范化水平,提高廣大干警的法律意識,做到學法、懂法、守法、護法,嚴格按照法定程序、期限辦案,堅決維護法律權威與尊嚴。要進一步完善執(zhí)法標準,嚴密執(zhí)法程序,強化執(zhí)法指導管理、執(zhí)法監(jiān)督和執(zhí)法檢查,確保國家安全機關執(zhí)法履職,為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政治穩(wěn)定大局作出貢獻。
推動新形勢下專群結合工作。專群結合是我們黨的歷史經驗和寶貴財富,也是國家安全工作的一項重要原則?!斗撮g諜法》不僅明確規(guī)定了國家安全機關是反間諜工作的主管機關,還充分體現了我國憲法規(guī)定,明確公民有維護國家的安全、榮譽和利益的義務,不得有危害國家的安全、榮譽和利益的行為,要求一切國家機關和武裝力量、各政黨和各社會團體及各企業(yè)事業(yè)組織,都有防范、制止間諜行為,維護國家安全的義務。國家安全機關要在認真履行法定職責的同時,以普法宣傳等工作為抓手,主動適應社會環(huán)境的新變化,著力提高全黨全社會的國家安全法治意識,探索實踐新形勢下專門工作與群眾路線相結合、專門機關與有關部門相結合的新內涵、新形式、新舉措,共筑維護國家安全的人民防線。
嚴格依法依規(guī),加強國家安全機關干部隊伍建設。國家安全機關要認真學習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在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上的重要講話精神和對有關國家安全機關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進一步嚴格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和業(yè)務工作紀律,在積極參與、推動形成法律規(guī)范體系、法治實施體系、法治監(jiān)督體系和法治保障體系的同時,積極參與完善、自覺貫徹實施黨內法規(guī)體系,絕不允許任何人違背黨的大政方針、自行其是,絕不允許任何人違反黨的政治紀律、胡作非為,絕不允許任何人凌駕于憲法法律之上、徇私枉法,絕不允許任何人把執(zhí)法權作為私器牟取私利、滿足私欲,絕不允許任何人有超越職權、濫用職權的行為。要始終將政治建警作為立警之本、建警之魂,善于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管人管權管事。要加強黨風廉政建設,教育引導干部隊伍自覺做社會主義法治的忠實崇尚者、自覺遵守者、堅定捍衛(wèi)者,著力建設一支忠于黨、忠于國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國家安全干部隊伍,切實履行好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yè)建設者和捍衛(wèi)者的職責使命。(耿惠昌 國家安全部部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