劃分號段照樣知道車歸誰;官員乘民牌車照樣闖紅燈;特權車民用牌反增公眾監(jiān)督難度
據(jù)新華社電昨日,貴州公安部門宣布,到4月30日,“貴O”專段號牌將全部停用;同日,武漢市公安局宣布沿用了18年的“鄂O”公安專段號牌,將被“鄂A”普通號牌取代。至此,據(jù)初步統(tǒng)計,全國22個省份已取消或宣布取消“O”牌,5個省份將“O”牌變?yōu)楣矊S没蜣D為普通民用號牌,尚未取消或變更的省份還有4個。
一段時間來,由于“O”牌車享有道路優(yōu)先通行權等特權,因此最早只限公安車輛專用的“O”牌車被一些地方政府部門和相關單位爭相超范圍使用,屢受公眾詬病。
4省份仍用“O”牌作警務車牌照
從10余年前開始,一些省份就開始取消這個號段車牌。早在2003年,黑龍江省就最早取消了“O”牌;2004年,上海全面取消“滬O”車牌。
截至目前,取消或宣布取消“O”牌的省份包括黑龍江、上海、寧夏等22個。
截至目前,內蒙古、廣西、新疆、山西依然將“O”牌作為警用公務車牌照。
仍有4個省份未明確處置意見
從2013年10月1日起,甘肅省將“甘O”公安專段號牌變更為普通民用號牌,與其他民用號牌同等對待、同等管理。對公安機關使用“甘O”號牌的車輛,確因工作需要并符合警車管理規(guī)定的,按規(guī)定噴涂為制式警車,換發(fā)警車號牌。
目前,福建、廣東、云南3個省目前還沒有對“O”牌的處置意見,山東省部分地市取消“O”牌,但部分地市仍在使用。(人民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