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洲議會、歐盟理事會和歐盟委員會30日達成一致,擬于2017年6月15日起取消手機漫游費用。此舉被廣泛視為歐盟推動“單一數字市場”進程的重要舉措。不過,這還需得到歐洲議會全會和歐盟各成員國的批準。
按照新規(guī),使用歐盟各國移動通信運營商手機服務的用戶在歐盟28個成員國范圍內旅行時,使用通話、短信、數據流量等服務將不會收取額外費用。例如,如果用戶按月訂購了本國移動通信運營商提供的通信服務套餐,那么在本國外的歐盟27國旅行時,使用通話、短信、數據流量等服務的收費均將視同在本國一樣。
歐盟強調,將引入保障性措施確保移動通信運營商能收回成本。新規(guī)要求,移動通信運營商仍可根據“合理使用原則”,避免用戶濫用手機漫游服務,如用戶認為別國移動通信運營商提供的價格更為優(yōu)惠,于是在本國長期使用,或長期需要在他國居住的用戶仍堅持使用本國移動通信運營商,在這些情況下移動通信運營商仍可收取一定的漫游費用。
有消費者權益保護組織認為,取消漫游費用或會促使各國移動通信運營商考慮提高國內的移動通信服務價格。但歐盟表示,取消手機漫游費用后,將會鼓勵移動用戶在出國之后增加使用手機的時間,而不像之前那樣為了避免高額漫游費用關閉手機,因此亦將會促進移動運營商收入增加,運營商不一定需要提高國內通信服務價格。
歐盟在2014年已大幅下調手機漫游費用,而為了最終取消手機漫游費用,歐盟還將從2016年4月起采取過渡措施,進一步下調漫游費用,屆時對漫游用戶的額外收費不得超過:通話每分鐘0.05歐元,短信每條0.02歐元,流量每兆字節(jié)0.05歐元。
此外,歐洲議會、歐盟理事會和歐盟委員會三方當天還通過了“開放互聯(lián)網規(guī)則”(又稱“網絡中立原則”),要求互聯(lián)網服務供應商在提供互聯(lián)網接入服務時,要“一視同仁”地滿足所有用戶的需求,不能區(qū)別對待或人為干預。這也是歐盟首次發(fā)布此類規(guī)定。不過歐盟仍強調,在應對網絡攻擊或避免通信擁擠等特殊情況時,互聯(lián)網服務供應商仍有權采取流量管控措施。(記者 張曉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