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態(tài)“風能”的開發(fā)和利用
動態(tài)風能這里是指由運動物體所撞擊靜止的空氣所產生的能量。
動態(tài)風能的開發(fā)是指由于人類活動,所使用的交通器運行中與靜止空氣沖擊產生的阻力能量的開發(fā)。
在自然界中大多物體在做功的同時,都會產生負功,消耗、或者浪費著一定的能量。今天我在這里高興的告訴您一個好消息:“在流體力學領域里,運動中的葉片在空氣動力作用下所作的功,沒有負功”。
一項運用空氣動力學原理,在不增加交通器迎風受阻截面積、在不增加交通器阻力的前提下,“汽車風動助力裝置”在交通器運行中對交通器不再產生二次風阻。葉片的尺寸、角度、弧度更優(yōu)于原交通器上為了減少空氣阻力的流線型的角度和弧度;此裝置的葉片受阻截面積只是原來交通器受阻截面積的其中一部分,把交通器在運行過程中產生的空氣阻力勢能,最大限度的轉變成動力勢能的裝置?,F(xiàn)在交通器上沒有這種裝置,這部分由交通器運行產生的阻力勢能完全是有害的,是要消耗大量能量的。我們裝上這套裝置就是從這種能量中找回一部分能量。這與我們現(xiàn)在開發(fā)的風力發(fā)電是一回事。只不過是“風”的來源不同罷了,風力發(fā)電靠的是“自然風”,而我們現(xiàn)在這種“汽車風動助力裝置”用的是交通器運行中得到的“自造風”。風力發(fā)電設備在是固定的場所安裝,而這套裝置是在動態(tài)情況下工作的。也就是說:把風力勢能的定點開發(fā)領域變成了動點開發(fā)領域。
迎面直接吹到葉片上的“做功”風撞擊葉片做完“有用功”后,風向受到葉片的作用發(fā)生了改變,根據“入射角”等于“折射角”的原理,假設葉片的傾斜度近似于45度角時,作用力“做功”后產生的“反作用力”風,就會依兩個葉輪為圓心,源源不斷按照車前進的垂直、葉輪工作轉動的切線方向折射出,變向后的“反作用力”風在強度上沒有多大變化。這又能為葉片周圍的阻力風變向,緩解直接吹到交通器阻力面“作用點”上風的壓力和風的“入射角”(入射角越小阻力越?。?,造成吹到葉片上的“做功”風在完成任務后,又為減少葉片以外阻力風變向或減壓,減少阻力風對交通器的阻力強度。由于葉片具有一定的寬度,它在折射出的風具有一定的厚度,造成裝有此裝置的交通器在行駛中,只要葉輪在工作,就會有一個大于交通受阻截面積的新風力保護屏障,或者說是一道風“墻”,就能為在運行中該交通器建造一個動態(tài)的“避風巷”,并且兩個風向的“作用點”也不在交通器的阻力面上,而是在離交通器受阻面前的空間上,交通器阻力面的作“用點上”的風壓和風向由于受前一個作用點的作用,不但強度小了,入射角也小了。真正意義上的受阻面積,也只有這12片葉片的面積了,它們有一夫當關的作用。用一小部分的風阻面積,即完成了助力工作,又完成了近似于全車的風阻阻力的屏蔽工作。使交通器在行駛過程中對交通器所產生的空氣阻力,在沒有碰到車體之前,就基本上完成了轉換和變向。這樣,裝上該傳動裝置的車不算傳動給交通器助力的能量,在減少交通器風阻上已經有了很大的貢獻。所以說產生動力是“撿”來的能量。達到了在“不增加交通器阻力”的前提目標。
綜上所述得出如下結論:“在流體力學領域里,運動中的葉片在空氣動力作用下所作的功,沒有負功”。
在這里,不但作用力在做有用功,反作用力也在做有用功。筆者對近幾年物理學的發(fā)展了解不多,在物理學上不知有否這樣的定理:如果有,上述裝置正是運用了這個原理;如果沒有,這應該是物理學上一個新的定理。這套裝置正是運用了這個原理。也打破了常規(guī),在增加動力的同時必須增加阻力原理。“反作用力”對于減少該運動物體的運動阻力起著重要的作用。在這里,出現(xiàn)了在增加動力的同時,又減小阻力的可喜現(xiàn)象。或者說:“負功”在這里得到了充分的運用。也在作“有用功”。這個原理是這項發(fā)明能夠成功的根本。它打破了“能量守衡定律”的一般性規(guī)律。在某種程度上可以說:是不是“能量守衡定律”原理的特殊情況。每一個運動著的動點,都是一個“這種新能源的發(fā)生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