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查處理學校人員是否違規(guī)、討論決定學位授予標準、審查老師是否可以評上教授、老師著作是否涉嫌抄襲……根據(jù)《北京大學章程》(公開征求意見稿),北大學生將有機會享受這些權利,同時北大校務委員會、監(jiān)察委員會也將有學生代表參與。
高校管理引入學生參與,這不是第一次。從2012年起,南開大學就在校務委員會中為學生代表設固定席位,而天津大學、華東師范大學等高校則有“學生校長助理”。就在最近,中國礦業(yè)大學校長葛世榮也聘用了5名學生擔任特殊的崗位——校務參事。這些不約而同的舉措,對于完善現(xiàn)代大學治理體系無疑具有重要意義。
然而,美則美矣,目前還應該保持審慎樂觀,畢竟,前車之鑒就擺在那。很多高校都曾成立教授委員會或學術委員會,力圖推進教授自治或學術自治,但在行政化的語境下大多折戟沉沙。學生參與治校能起到多大作用,又能走多遠?我們期盼并關注著。就像2012年南開大學讓學生進入校務會時,校長龔克說的那樣,這是“一種學習過程、一種社會體驗、一種公民的民主體驗、一種成長的經歷和職業(yè)的準備”。(云南 龍敏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