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8日,有金碧坊網友發(fā)布帖子,爆料曲靖陸良縣北辰中學老師浦某亂罰款斂財,對幾名沒來上早操的學生處于150元的高額罰款。針對網友反映情況,陸良縣教育局于4月9日公布了調查處理結果:已責令涉事教師退還罰款,并要求校方進一步規(guī)范教師行為。
金碧坊網友“@終于寫完了”在題為“中學老師亂罰款斂財”的帖子中稱,3月24日,幾名學生因為下雨沒有來上早操,就被教師浦某要求交150元罰款,對于這樣的行為,網友表示非常吃驚,“150元是一個學生兩個星期的生活費,你叫學生兩個星期不吃飯?現(xiàn)在的老師怎么了,這種教學方法讓我非常失望!”而對于浦某“不交罰款就回家反思、3天不準到校上課”的行為,網友更表示了憤怒,“你有什么權利叫學生三天不上課?”
針對網友反映情況,陸良縣教育局進行了調查,經查情況屬實,3月24日沒來上早操的5名學生,其中3名男生被要求每人繳150元罰款,而2名女生則被罰回家反思3天。
針對教師浦某的違規(guī)行為,陸良縣教育局做出如下處理:責令浦某立刻退還罰款,并做出深刻檢查;要求校方進一步規(guī)范全校教師教育行為,全縣教育系統(tǒng)內部嚴格加強教師依法從教的宣傳教育,力戒此類事件的發(fā)生?! ?云南網訊(記者 念新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