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調查核實,陽新縣縣委決定,并依照有關程序,將負有直接領導責任的縣教育局局長曹某某予以免職,并責成教育局對相關學校責任人進行嚴肅處理。
2.四川省安岳縣兩板橋鎮(zhèn)初級中學教師截留冒領貧困寄宿生生活補助問題
2010年秋季學期,經該校時任校長陳某某默認,由教導副主任曾某從155名應享受寄宿生生活費補助的學生中,截留84人的補助卡,共計52500元(每人每卡625元),私分給在崗的21名初中部教師,每人4張卡,金額2500元。2011年春季學期,學校采用同樣的辦法,經時任校長王某某默認,截留84張寄宿生生活費補助卡,共計42000元(每卡500元),私分給在崗的21名初中部教師,每人4張卡,金額2000元。上述截留的貧困寄宿生生活補助金,共計94500元,陳某某分得2500元,王某某分得2000元,曾某分得4500元,其余教師各分得4500元。
經調查核實,安岳縣紀委監(jiān)察局決定,并依照有關程序,分別給予負有領導責任的陳某某、王某某、曾某撤銷黨內職務和行政撤職處分,并責成違紀教師向教育主管部門作出深刻檢查;責成學校將截留的補助資金全額清退給受助學生。
3.河南省潢川縣第五中學克扣中職學生助學金問題
2009年,該校分別與萬通汽修、黃國牧業(yè)和華英總公司種鴨孵化場簽訂校企聯(lián)合辦學協(xié)議,并于同年秋季學期從上述企業(yè)職工中招收中職生410人。由于部分學生流失,2010年春季學期剩余388人。在資助金(750元/每生/每學期)發(fā)放時,該校對沒有按要求接受學習培訓的學員(13名家庭特困免學費學員和已參加學習培訓的22名黃國牧業(yè)學員除外)僅發(fā)放250元,其余500元被學??哿簦劭罟灿?70500元(2009年秋季學期375人、2010年春季學期366人)。
經調查核實,潢川縣紀委、監(jiān)察局決定,并依照有關程序,給予潢川縣教體局學生資助中心主任羅某某行政警告處分;給予潢川縣第五中學校長楊某某行政記過處分、教務主任楊某某誡勉談話、教務員盧某某行政警告處分;扣款中除196228元已用于購置教學器材外,其余174272元收繳國庫。
4.山東省青島工學院違規(guī)收取自習室“占座費”問題
該校為解決考研學生對專用自習室的需求,經教務處提議,將位于學生餐廳的一個房間開放,由餐廳的承包單位出資購買桌椅,并按照座位所處位置分別按月收取5-25元費用不等,由教務處進行日常監(jiān)督。在學校分管領導、教務處、后勤處知情的情況下,5月3日晚18:00-22:00,承包方通過學校教務處教務網絡管理信息系統(tǒng)進行座位選號,當晚共有495名學生選取了座位號碼,收取420名學生費用共計51150元。
經調查核實,青島工學院董事會作出決定,并依照有關程序,給予該校領導班子成員李某某、周某某、張某某等6人行政記過處分,并扣除全年績效工資及獎金;給予分管副校長潘某某、教務處處長邢某某、后勤處處長董某某行政記大過處分,扣除全年績效工資及獎金,并通報全校;責成承包方將收取的費用全部退還給學生。
5.湖北省孝感一中違規(guī)收取“氨基酸注射費”問題
孝感一中高三年級部分學生因學習緊張、身體不適,要求到學校醫(yī)務室注射氨基酸,提高抵抗力。經學校研究同意,對高三年級注射氨基酸的學生每人收費10元,學校補助5元。據(jù)統(tǒng)計,該校高三學生1391人中有442人交費并注射氨基酸,共計收費6630元。
經調查核實,孝感市孝南區(qū)紀委、教育局決定,并依照有關程序,給予該校校長羅某、分管財務及后勤的副校長曾某行政記過處分;對孝感一中違規(guī)收費行為進行全區(qū)通報批評,并責令該校作出檢討;責令該校高三(3)班班主任作出深刻檢討,并進行全校通報;將已交費但還未注射氨基酸的150名學生所交費用全部退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