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世紀》:“公益性項目”的認定,是此輪征地制度調整的核心所在,公益性用地的界定難點在于何處?
佟紹偉:一般來說,確實難以準確劃定公益還是非公益,試圖通過法律條文逐條羅列容易掛一漏萬。但如果每一宗地公益性質的認定都由人大或法院認定,成本太高,也不現(xiàn)實。最好采取兩者結合的方式,也就是,明顯屬于公益的,法律條文要做出明確規(guī)定。難以認定的,再由人大和法院予以認定。
加快起草《土地法》
《21世紀》:目前國土部正在緊鑼密鼓地推進“三權”(集體土地所有權、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宅基地使用權)發(fā)證,確權的下一步就是賦能,在確權完成后,是否為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入市打開閘口?
佟邵偉:完成“三權”發(fā)證,是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入市流轉的條件之一,還需要建立相應的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和土地收益分配制度,以避免部分地方政府借流轉之名將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同時防止鄉(xiāng)村干部侵犯農民土地收益。
從已經開展流轉的地區(qū)看,也出現(xiàn)一些苗頭性和傾向性的問題。“耕者有其田”是我國經濟得以連續(xù)30年高速平穩(wěn)發(fā)展的有力保障,也將成為今后城市化工業(yè)化能否順利推進的關鍵因素,不能因為允許流轉而出現(xiàn)耕地大量流失,從而出現(xiàn)大量失地農民。
因此,開展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入市流轉工作,一定要穩(wěn)妥慎重進行,不能出現(xiàn)權屬糾紛,不能違反用途管制,不能侵犯農民土地權益。
《21世紀》:征地條例和《土地管理法》的修訂有望在年內完成,土地制度下一步深化改革的重點和難點是什么?
佟邵偉:土地制度改革的關鍵在于保護農民的土地財產權,建立最完善的土地產權制度。一方面,農民在捍衛(wèi)自己土地權利的過程中,就會主動抵制各種違法批地用地行為,使保護耕地成為億萬農民的自覺行動。因為離開廣大土地權利人的積極配合,再嚴厲的土地行政管理措施也只能事倍功半。另一方面,土地是人民群眾擁有的最普遍最基本的財產,依法保護好人民群眾的土地財產,才能真正增加他們的財產性收入。
隨著經濟社會發(fā)展,人民群眾擁有近30種土地財產權,包括集體土地所有權、宅基地使用權、土地承包經營權、自留山自留地等,雖然國家已經出臺了《物權法》,但只規(guī)定了少數(shù)幾種,沒有也不可能一一作出具體規(guī)定。應該加快組織起草《土地法》,對土地權利的主體、客體、內容和限制等做出具體規(guī)定,對有關法律的不合理規(guī)定應盡快修改,真正把物權法落到實處。
實際上,國土部已經在推動此項工作,于2011年選取深圳、廈門、長春、吉林等地開展有關完善土地權利制度的試點。(21世紀經濟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