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冠英先生曾撰文透露,一位國民黨高層人士說:“張學良死在外國,是我們這一代人的恥辱。”“我們沒有把中國的事辦好,弄得張學良不能回去(回大陸)。是我們拖著他,也拖著千千萬萬‘政府’來臺老兵。我認為他最好死在大陸,次者也應死在臺灣。” (注:郭冠英:《張學良死在外國,是我們這一代人的恥辱》。)
這兩條辮子恐怕要被永遠抓下去了。第一條辮子永遠也洗不凈,東北確實在他手里丟的。第二條則是千古遺憾。
兩個關鍵的女人:一個是“情感鴛鴦”,一個是“生命護衛(wèi)者”
張學良之所以能活到101歲,有兩個女人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
一是陪伴他走了72年人生的“情感鴛鴦”趙一荻。趙一荻以和家人斷絕關系的代價于1928年只身投奔張學良,西安事變后,又放棄人間的一切,包括母子親情,陪伴張學良軟禁。牧師在悼詞中說,這有如《圣經(jīng)》里童女懷孕一樣,是個不可能的使命。然而她去做了,而且做得那么真誠,那么讓世人皆驚,那么流傳青史。她這樣做不為別的,純粹是為了愛。這愛比《人間四月天》更專、更純、更久遠!
沒有趙一荻的相知相伴,張學良可能活不到百年,他的百年孤獨可能更孤更獨更苦。張學良自己也向媒體直言,他能長壽,與夫人相伴,菜燒得好,照顧細心有很大關系。因此,他常說欠夫人太多。(注:寇維勇、程川康:《張學良:我從不辯,一切毀譽由人》,臺灣《聯(lián)合報》1991年3月1日。)
另一位是宋美齡,他生命的“護衛(wèi)者”。
“五卅慘案”發(fā)生后,1925年6月11日,張學良率軍“奉命調查滬案真相” (注:天津《大公報》1925年6月14日。)。他在上海停留時間不長,不到兩周,卻認識了他生命中最重要的一個女人,這就是宋美齡。兩人一見傾心,約會數(shù)次,互為對方出眾的氣質和才華所吸引。張學良稱她“絕頂聰明”;宋美齡稱他為“萊茵河畔的騎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