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消委會近日向社會公布了沐浴劑比較試驗報告,根據試驗結果和專家意見建議,該會提醒廣大消費者,注意按需選擇沐浴劑,為嬰兒沐浴應使用專為嬰兒設計的嬰兒沐浴用品;有傷口時盡量不使用沐浴劑;注意沐浴劑使用量。
四川省消委會近期開展了沐浴劑商品比較試驗,對成都市場上銷售的41個批次的沐浴劑樣品的12個指標進行了檢測和比較,結果顯示,所有產品檢測指標均符合相關標準,但也存在個別樣品包裝上聯系方式有效性較差、商品標注信息不完整涉嫌侵害消費者知情權的情況。
根據此次沐浴劑商品比較試驗結果和專家意見建議,四川省消委會提醒廣大消費者,注意按需選擇沐浴劑。一是為嬰兒沐浴時應使用專為嬰兒設計的嬰兒沐浴用品。企業(yè)對嬰兒產品的使用成分上通常對其溫和性、劑量、純度、工藝等方面有嚴格的控制,以使最終產品更溫和、更適用于嬰兒。
二是有傷口時盡量不要使用沐浴劑,因為沐浴劑要與人體直接接觸,沐浴劑的一些成分可能會引起傷口感染。此外,由于個人膚質差異及季節(jié)、氣候、飲食、環(huán)境等因素影響,在使用沐浴劑時有導致皮膚出現紅斑、瘙癢等過敏現象的可能,如出現以上現象,應當立即停止使用或及時就醫(yī)。
三是注意沐浴劑使用量。從此次比較實驗結果來看,一些沐浴劑的總有效物含量都達到或超過了國標中的濃縮型標準。為避免用量過多殘留在皮膚表面,影響皮膚健康,以及減少沐浴劑中化學成分對環(huán)境的污染,消費者在使用沐浴劑時取量少許,稀釋涂抹,及時沖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