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潘毅 鄧文輝)據中國之聲《新聞縱橫》報道,今年1月27日,湖南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下發(fā)了兩份文件,要求位于婁底市新化縣的湖南海螺水泥有限公司的二期工程停工、新化縣天馬水泥廠停產。而要求他們停工停產的原因,是因為這兩家企業(yè)沒有按要求完成4年前簽署的重組協(xié)議。
看起來這是一個非常正當的理由,兩家企業(yè)如想恢復生產,就該按協(xié)議完成“重組”。然而,記者經過調查發(fā)現,這兩家企業(yè)之間所謂的“重組”卻是異常的蹊蹺。雙方均認為,當年并未達成“重組”協(xié)議,而當地縣政府在其中扮演的角色也非常耐人尋味。這到底是怎么回事?
湖南海螺水泥有限公司是上市公司安徽海螺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在湖南的子公司。在湖南省經信委對湖南海螺水泥有限公司下發(fā)的停工通知中,叫停了其二期工程的建設。通知中要求湖南海螺“立即停止項目建設,并完成重組新化縣天馬水泥有限公司淘汰立窯等工作”。
而與這份文件同時下發(fā)的是對天馬水泥廠的停產通知,由于無法完成重組從而實現淘汰立窯等工作,天馬水泥被要求立即停止立窯水泥生產,并拆除現有2座立窯裝置。
這兩份停工停產通知中所指的重組,指的是4年前湖南海螺與天馬水泥簽訂的一份重組協(xié)議。說起因重組未完成被勒令停產,天馬水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陳立明很委屈——當初這起重組,分明已經在簽訂重組協(xié)議的兩天后,又已經協(xié)議作廢。
陳立明:2010年10月26日,興化縣海螺協(xié)調服務辦公室主任到我這里,拿來一份打印好的湖南海螺重組興化縣天馬實業(yè)有限公司的協(xié)議要我簽字,當時我覺得重組也是好事,我就簽了,但是過了一天,28日,他又給我一份解除重組協(xié)議的協(xié)議,對于這份解除重組協(xié)議的協(xié)議,我也認可了,也簽字了。
記者看到了這兩份協(xié)議,簽署雙方為天馬水泥的陳立明和湖南海螺水泥的黎進,并均分別蓋有兩家企業(yè)的公章。
陳立明表示,在簽訂重組協(xié)議前,縣里曾多次向其提出將天馬此前已取得的2000噸/天的生產線項目批文轉讓給湖南海螺,并最終依據討論過程形成會議紀要下發(fā)。但是陳立明表示,雖然同意轉讓生產線,但是他們對于縣里給出的條件并未認同。天馬和海螺雙方也并沒有接觸過。
據陳立明介紹,作為民營企業(yè)的天馬水泥,2007年初便著手準備擴建一條2500噸/天熟料新型干法水泥生產線,來淘汰舊的立窯生產。他們的技改項目分別在2007年底和2008年中獲得湖南省經委和省環(huán)保廳的批準。然而縣里領導卻多次給陳立明做工作,要他同意由湖南海螺來重組天馬水泥,這樣便可以利用天馬水泥已經取得的生產線項目批文給湖南海螺辦理二期工程批文。
湖南海螺和天馬水泥同處新化縣西河鎮(zhèn),兩家企業(yè)相鄰而居。2013年湖南海螺納稅過億元,是新化縣的第一納稅大戶。據新化縣經濟工作局有關人士介紹,湖南海螺引進時省里就答應了可以上2條線。然而在國家新的產業(yè)發(fā)展政策出臺后,湖南海螺二期工程報批面臨很大困難。所謂重組,就是為了給湖南海螺辦理項目批文。
雖然重組最終未完成,但是事實上,這份重組協(xié)議成了海螺二期工程的生產線獲批上馬的關鍵因素。然而,先簽約后毀約,再用簽約的那一紙文件來獲取資格,背后的法律責任該由誰來承擔?是誰促成這一樁奇怪的重組?
對于這份重組協(xié)議,海螺則矢口否認。湖南海螺水泥有限公司辦公室主任尹大科稱,自己公司從未簽過這樣一份協(xié)議,并稱協(xié)議上“湖南海螺水泥有限公司”的公章和總經理黎進的簽字系造假。
尹大科:具體我們不知道,具體是新化縣政府操作的。
記者:這個章和黎進的簽字,你覺得有問題嗎?
尹大科:這個不是他的簽字。
記者:不是他的簽字,這個章是你們的章嗎?
尹大科:也不是。
尹大科告訴記者,上馬二期生產線,一切手續(xù)都由縣政府方面辦理完成。
尹大科:都是縣里面一手經辦下來的,另外他承諾幫我們辦批文,就是在核準批文和環(huán)評到位之后,才簽的投資協(xié)議,具體細節(jié)是縣政府具體操作的。
尹大科稱,甚至在拿到批文之前,他們都不知道海螺要重組天馬這件事。
記者:你們知不知道是通過重組天馬的方式拿到的批文?
尹大科:我們不知道,拿到批文之后才知道是重組天馬,但是具體是政府和天馬的事,之前和天馬沒有接觸過。
興化縣“海螺協(xié)調服務辦公室”段新庭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當初經辦這件事的負責人已退休,他們已經成立專項工作組協(xié)調此事。
記者:當時縣里面批這個項目的人,現在什么職務?
段新庭:現在退休了。就是那個人退休了才把我調過去到海協(xié)辦的。接下來我們縣委縣政府組建了專門的班子,向省委省政府報告,省發(fā)改、經信、環(huán)保等職能部門都在匯報,爭取把這個事情解決好。
對于2014年1月經信委下達的這兩份“停止項目建設通知”,湖南省經信委投資規(guī)劃處調研員顏佳解釋稱,停工的目的是督促兩家企業(yè)完成重組。
顏佳:要他把重組辦好了,不是有問題,而是沒完成重組。
兩家企業(yè)到底是否有重組的可能性?陳立明說,他們最初覺得重組是好事,但是現在看來可能性已不大。而海螺方面則更直接地表示,別說重組,從他們本意上,連這第二條生產線都不愿意上。
尹大科:我們本來不想建,這個市場又不大,地方又偏,一條線賺的錢還多一點。
記者:那縣里為什么要你們搞兩條線呢?
尹大科:他就想要我們多交點稅。
重組,本是正常的企業(yè)行為,但重組雙方一方“被重組”,一方“被解約”,到底是誰在主導的這場“重組”鬧?。恐亟M的背后,又是誰在獲益?